(一)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公司的风险岗位进行安全评价,识别公司内使用的原料、装置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等。
(三)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应负的具体责任,包括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危险源的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审批等等。
(五)聘请1到2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作龙8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并按国家规定时间对企业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或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保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六)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应按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建立危险源的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整理。应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七)加强危险源消防(防火)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档案。
(八)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分厂,凡分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九)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十)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