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 (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 (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 ,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 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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