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海天然气早期开采供应上海城市燃气工程(下游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上游每年有10天连续停供期,上游供应的天然气量不能完全满足下游季节负荷变化的要求,因此考虑建设解决事故供气和季节调峰的天然气事故和季节调峰气源备用站。
	  一、建立事故气源备用站的必要性
	  1、发挥事故气源站的功能
	  东海天然气田为浦东唯一的供气气源,所以连续可靠供气的风险很大。储备一定量的天然气作为事故备用足不可缺少的,是保证连续供气的唯一方法。
	  2、发挥季节调峰的功能
	  近几年来由于大量发展民用,压缩与控制营事团及工业用气的发展方针,造成目前上海市工业用气比例非常小,民用气比例升高的局面。今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用气量占22%,而此局面在今后几年内将不会有较大的变化。根据预测资料显示,即使到1997年,民用、营事团及工业用气的比例为62:19:19(浦东地区)国外一般为4:2:4。如此小的工业用气比例,对李节调峰的压力非常大。为了稳定、可靠地供气,采用相应的季节调峰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3、可靠、稳定供气是浦东发展的需要
	  浦东的发展方向是建成国际的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为此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浦东发展的基础,保证天然气能源供应,对浦东优良形象的树立具有相当大的作用,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手段来保证用户用气的稳定和可靠。因此,建立事故气源备用站是保证不断用户用气的前提条件,是保证社会稳定和工营事团利益的可靠手段。
	  
二、季节及事故储气量的确定
	  1、事故储气量的确定
	  根据上海市煤气公司(下游)与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上游)有关天然气销售原则协议(附件一),上游提出一年中至少有连续10天的事故停供期。上游表示做到十天停供期已尽了最大努力。因此,下游至少应保证有10天的事故储气量:即120万M
3/日×10=1200万M
3。
	  2、季节调泽储气量的确定
	  根据上、下游销售原则协议,上游同意天然气的供应量随着季节的变化可有±20%的波动,以帮助下游减轻部分的季节调峰压力,但其余部分由下游考虑。下游根据其91、92、93年三年的日负荷统计,并充分利用上游提供的±20%的调节量,列出了较能吻合负荷变化的天然气供应量分段表,以使季节调峰的储气量最小。
	 
	
天然气供应量表
		  分段时间          天然气购入量           季节调峰量
		                (万M
3/日)             (万M
3)
		3月1日~6月4日          120               236
		6月5日~10月4日          102               266
		  
		10月5日~11月30日         120                88
		    
		12月1日~2月28日          144                110
		  
		   合 计         (全年平均120万M
3/日)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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